
发布时间: Mon Dec 24 00:00:00 CST 2012 供稿人:王择
时 间:2012年12月27日(周四)下午14:00-17:00
地 点: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招商局大厦十六层)
主 题: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主 讲人:刘凯湘,本会仲裁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韩世远,本会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面向对象:仅限本会仲裁员
本期仲裁员沙龙内容简介:
主讲人:刘凯湘,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信托法等。先后撰写专著、教材8部,在学术报刊及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7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合同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随司法部代表团访问并考察日本、美国法学教育、司法考试与律师制度。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
主持人:韩世远,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包括合同法、国际比较法学等。主要著作和论文包括:《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2008,2011);《合同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违约损害赔偿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履行障碍法的体系》(法律出版社,2006),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教授)。
仲裁庭审案时首先会对合同的效力作出认定。认定合同无效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根本影响。无效合同有哪些特征,如何理解合同自始无效、嗣后无效、当然无效和绝对无效?无效合同与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或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法律规定的五种认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在具体案件中如何适用?
本期培训主题为“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刘凯湘老师将结合具体案例来为大家讲解,欢迎各位仲裁员积极参加。
本期培训仲裁员考核积分1.5分,希望各位仲裁员,尤其是新聘仲裁员积极参加。本次培训后将统计2012年度考核积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意见》,仲裁员每年应该至少取得1分(外籍仲裁员除外)。如有特殊原因在当年不能参加业务培训与沙龙活动的,应该及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说明,并在下一年度补上。各位老师若今年尚未参加培训或沙龙,且本次培训仍不能参加的,请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谢谢合作!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6日(周三)
联系方式:
刘洋:010-65669856转234;liuyang@bjac.org.cn
邓锐:010-65669856转237;dengrui@bja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