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Fri Sep 28 00:00:00 CST 2012 供稿人: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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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外诉讼、仲裁的应对之道
主办: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
协办:《公司法务》杂志
时间:2012年10月18日(周四)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东三环国贸桥东南角招商局大厦16层)
主讲人:西小虹,原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原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主持人:叶小忠,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点评人:王嘉杰,原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论坛”是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联合搭建的公司法务实务的交流平台。本论坛旨在通过加强对有关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实践问题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法务的经验和人际共享,关注公司治理和争议解决中产生的新趋势、新问题,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决策、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提升设计争议解决方案和控制争议解决过程的能力,最终提升公司在海内外的整体竞争力。
在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的背景下,公司海外投资、并购、合作日益频繁,跨境商事纠纷数量和规模都呈现上升趋势,如何控制海外争议解决的风险已成为企业法务人员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次研讨会作为“公司法务论坛”第一期活动,将以“海外诉讼、仲裁的应对之道”为主题,紧紧围绕海外争议解决的策略设计、应对海外争议解决的技巧、诉讼与仲裁的优势与局限等实务问题分享和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主要面向公司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顾问、从事公司日常法律管理和争议解决的律师、从事公司法律实务研究和教学专家学者等。烦请能够拨冗到会的各界人士于2012年10月16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回复本会联系人。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到来!
联系人:张霁爽,电话:010-65669856-219,电子邮箱:zhangjishuang@bjac.org.cn 传真:010-65668078,请注明公司法务论坛(收)。
北京仲裁委员会 、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
2012年9月28日
附:主讲人简历:
西小虹
北京大学文学学士、法学硕士;英国剑桥大学荣誉文学士(法律)及文学硕士(法律)学位。通过1988年举行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曾获得美国杜邦公司全球法律最高奖“金鹰奖”;美国杜邦公司全球营销最高奖 “杰出营销奖”提名以及多个由杜邦公司各业务及职能部门给予的各种奖项;同时获得两个香港机场管理局最高荣誉奖“行政总裁杰出员工奖”;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嘉奖令。
曾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法务官,兼任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总法律顾问;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顾问、中电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机场管理局中国业务总经理/中国业务拓展主管;杜邦纺织与室内饰材(香港)有限公司(并入全球最大私人公司科氏工业集团后更名为“英威达国际有限公司”)亚太区合并收购总监;作为首位加入美国杜邦公司的中国大陆律师,任亚太区资深法律顾问等职;香港林大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及国际商业顾问;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对从企业规划、项目策划、论证、谈判、审批、建设、经营、跨境并购、跨法域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直至清算、破产等所有环节均具有第一手经验;多角度参与多个国家、地区及/或全球性项目,涉及金额超过百多亿美元;在企业管治、合规、风险控制、经营管理、业务开发、规划、决策和执行等方面有较深刻的体验。
其中包括: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以24亿美元收购以色列农药上市企业马克西姆阿甘60%股权。这是中国企业在以色列最大的投资项目;
中国民航系统首次以直接投资方式引进外资参与内地民用机场建设的香港机场管理局与浙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合资项目及首次以中外合资的方式引进外资直接参与内地民用机场管理的珠海机场托管经营项目;
作为杜邦公司职能部门及谈判负责人,完成在广东省首期过亿美元的重大氨纶投资项目。该项目是当时广东省同类外商投资的最大项目;
多次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清算、破产等争议解决案件, 并取得全胜。有些案件涉及金额过亿美元,其中一些案件同时涉及跨国、跨法域的调解、仲裁及/或诉讼。为企业挽回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两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案件,并取得全胜;
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仍在进行中的应对因虚假合同产生的新加坡仲裁案;
作为董事长代表,处理某NASDAQ上市公司金额超过4亿美元的单晶硅片供应协议纠纷。成功地及时在挪威及中国采取相关法律行动,使公司在多个“见索即付”保函项下开出的5000万美元保持安全状态并最终得到挪威最高法院对某些无先例核心法律问题的支持及赢得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管辖权的裁定。此案已经最终以和解结束。
杜邦公司及某央企与某500强企业就在华过亿美元合资项目的纠纷,涉及在法国、英国、美国、中国及新加坡等地进行的诉讼、调解和仲裁,历时多年,最终获胜。
1998年,牵头、协调并积极参与中国聚脂薄膜行业协会对来自韩国的聚脂薄膜产品提出的反倾销并取得成功。据悉此为中国化工行业首次提出的、并且也是全国首个有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的在华反倾销案件。
1987年,在攻读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研究生期间,参与了中国政府就恢复“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地位的前期准备和谈判工作,包括中国政府向“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方提交的“中国对外贸易制度”文件的起草工作,从而有幸成为国内最早接触及研究“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及中国“入世”影响的人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