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五期仲裁员沙龙活动(总第87期)通知

发布时间: Thu Jun 07 00:00:00 CST 2012   供稿人:王择

时间:2012年6月28日(周四)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招商局大厦十六层)
主题: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下的合同分类与合同性质的正确认定
主讲人:闫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主持人:王家路,本会仲裁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面向对象:本会仲裁员以及争议解决业内专业人士

本期仲裁员沙龙简介:

主讲人:闫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起草组、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组成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合同法、保险法方面的案件审理和调研工作。先后执笔完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司法文件,与他人共同撰写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章条文理解与适用》一书,并参与编写《合同法疑难案例判解》等著作。

主持人:王家路,本会仲裁员,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德国马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法律法规本身存在固有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而司法实践的过程又要求法律工作者查明具体的事实情况,正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因此,合同解释及与此相关的合同分类与合同性质的正确认定,对于司法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和保持司法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主讲人将站在裁判者的立场,对合同性质的重要性和认定方法进行一些描述。

参加本期仲裁员沙龙计仲裁员考核积分1.0分,新聘任的仲裁员请尽量参加。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6月26日(周二)

联系方式:

邓锐:010-65669856转237;dengrui@bjac.org.cn
翟雪明:010-65669856转233;zhaixueming@bjac.org.cn
陈曦:010-65669856转323;chenxi@bjac.org.cn
视频会议:该会议厅还可进行视频会议,如不便直接到本会参加会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同步观看会议情况,欢迎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企业、协会等提前与我们联系相关事宜。
视频会议联系人:李杨联系电话:010-65669856转277。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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